文学院历史学系刘正刚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明清孤本法律典籍整理与研究”结项优秀

发布时间:2022-11-11 发布单位:文学院

日前,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了由我院历史学系刘正刚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明清孤本法律典籍整理与研究”(16ZDA125)结项鉴定为“优秀”。

该课题鉴定专家组由陈春声教授、张生教授、赵世瑜教授、王世华教授、田澍教授、王日根教授、李庆新研究员组成,于2022927日下午在暨南大学第一文科楼举行鉴定结项会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郑红军主任、李玲玲女士,齐鲁书社昝亮社长,暨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潘启亮研究员,文学院院长程国赋教授,项目首席专家刘正刚教授,课题组成员杨一凡教授等三十余人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合影)

暨南大学社科处潘启亮处长主持会议,介绍鉴定评审组专家、领导嘉宾、课题组成员,代表暨南大学欢迎专家组对刘正刚教授主持的重大项目进行鉴定评审。

 (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主任郑红军博士致辞)

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主任郑红军博士致辞,他高度肯定了项目在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的良好的正面引领效应,指出刘正刚教授在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同时,为法史研究领域培养出了一批青年学者。他表示该课题跨越学科界限,涉及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诸多学科,将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提供理论支撑和学理支持,以史为鉴,资政建言,预祝评审会圆满成功。

 (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程国赋教授致辞)

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程国赋教授代表文学院感谢省社科规划办、学校社会科学研究处和各位专家对我院的学科发展尤其是中国史学科发展的大力支持。他介绍了文学院借助文史哲交叉学科的发展优势,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到五洲四海 ”的指示。他希望各位评审专家多提宝贵建议,助推暨大中国史学科进一步发展。

接着,评审组组长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教授宣布进入项目汇报环节。

 (课题组首席专家刘正刚教授介绍项目总体研究情况)

首先由课题组首席专家刘正刚教授介绍项目总体研究情况。项目于201611月立项,202011月获滚动资助,2022年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课题组集合老中青三代学者参与研究,不仅完成了搜集整理海内外明清孤本法律文献70种,而且还完成了一批明清法律史研究的学术成果,并培养了一批学术人才。

收集、整理方面:课题组在六年期间,奔赴国内外各大藏书机构收集相关法律文献。现收录的明清孤本法律文献计70种,原计划为59种,超过了既定目标。其中明代26种,清代44种,整理点校字数600万字。有40余种文献未曾被已出版的各种影印本收录,如藏于日本和中国南京的《增修条例备考》《鞍库则例》《大粮库则例》《集政备考》,美国《京营巡视事宜》、法国《刑部现行则例》《道光二十六年广东告示》《道光二十七年广东告示》《龙州告示》,英国大英博物馆《广东政府颁布防范外夷条规稿》等。

研究、培养方面:课题组利用收集整理的文献开展学术研究,完成3篇博士、9篇硕士毕业论文。在《历史研究》等发表32篇学术论文,原计划发表15篇学术论文,其中20篇为CSSCI期刊,被人大复印报刊转载6篇,超额完成预期计划。课题组培养了一批研究法史人才,高扬博士学位论文《海上有王法:十八世纪洋盗案与中国海疆治理立法研究》,对古代海洋有无立法进行了有益探讨,受到评审专家和答辩专家的好评。

 (子课题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杨一凡教授发言)

子课题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杨一凡教授对本课题的学术价值及文献选编原则等进行了补充。他强调法律史研究自清末发轫,至今已达百余年,但受限于能利用的法律史料尚不全面等原因,还未能全面揭示中国古代法律原貌。出于种种原因,诸多现存的孤本法律文献无法取得影印权,也就意味着无法被学界利用。本课题组收集、整理海内外孤本法律文献出版后,将会推动法律史研究的深入发展。他表示尽管课题组在收录时尽可能保证文献为孤本,但其中的刻本文献仍无法肯定为孤本,只能说现今为止仅见此一种。

齐鲁书社社长昝亮编审就申报该成果被列入国家出版计划发表感想,认为本课题是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遗产的杰出代表,其出版将深化学界、社会对明清时期法律的认识,对建设现代法治社会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

 (线上专家及部分课题组成员)

各位评审专家对课题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分析、评判,对项目团队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希望项目组能在会后对成果进行增补、修订、完善。评审专家对成果的出版充满期待,希望尽快出版,惠泽学林,以此推进史学研究。

 (鉴定评审专家组组长陈春声教授宣布评审结果)

最后,专家组进过闭门会议,对该成果进行严格、认真负责的评审,认为该结项成果严格遵循孤本原则,经反复甄别,共收集明清孤本法律文献70种,收录的孤本法律典籍种类多,规模大,体裁丰富,既有明代条例、清代的部院则例和省例,也包括了关税则例、赋税条例、宫中则例、涉外条规等,还有地方官府各种文告,大多为明清两代行政与司法具体实践产物。在目前已出版的明清法律文献中属于首见,是近年来我国明清史、法制史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重要成果之一,对历史、法学及相关学科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对丰富海内外图书馆馆藏也有重要意义。课题组将文献整理与专业研究相结合,取得不少有新意的高水平论文,已在《历史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内容涉及军事、诉讼、判例、社会经济、边政、宗教、法律、古籍版本等问题,均具深度,大大增进了项目的学术含量与创新程度,提升了成果的专业水准与理论水平,能够为明清法律文献和法律制度研究提供基础性的成果。鉴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成果已出色完成项目申报书所设计的任务,完全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结项要求,评审专家一致同意结项。

评审会结束前,刘正刚教授代表课题组感谢评审专家多年来对本项目和暨南大学中国史学科的鼎力支持,课题组在六年时间,克服重重难关,圆满完成明清孤本法律典籍整理与研究。本课题组将以此为新起点,虚心听取专家建议,认真核校文献,保证出版质量,并在此基础上继续申报与明清法律相关的后续课题。


- END -



撰稿 | 张柯栋

排版  |邹肖瑶

审核 | 刘正刚

终审 | 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