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创立于1929年,至今已有92年的建院历史,是我校成立最早的学院之一。为彰显学院历史底蕴和文化精神,体现学院的办院特色、办学理念,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传承优良传统,增强全院师生的凝聚力,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学院历届校友、退休教职工、在校师生开展“暨情文院,书香家园”系列征集活动,包括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文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
三、征集要求
(一)书画作品征集
1.内容健康向上,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学院师生校友情系母校,立德树人、勤奋学习的精神面貌等。
2.书法作品:毛笔、硬笔、篆刻等(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字体、体裁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
3.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装饰画、漫画、图案、素描、剪纸等;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
(二)摄影作品征集
1.主题围绕暨南文院人,可以拍学院风景、活动、老教师、校友等,反映学院师生员工立德树人、勤奋学习的精神面貌、赞美学院人文风情为主,内容健康向上。
2.彩色、黑白不限。作品可进行剪裁等初步润色,但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四、投稿办法
(一)书画作品投稿请交作品原件至第一文科楼301-2办公室。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学生及校友投稿还需注明年级专业。
(二)摄影作品投稿请以电子稿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文院风采”系列征集活动。作品文件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学生及校友投稿还需注明年级专业。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并颁发学院纪念品。
六、有关事项
1.投稿数量不作限制,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投稿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品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学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其所有权、使用范围均由暨南大学文学院享有、确定,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场合和机构。
3.各单位、党支部、办公室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校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智慧。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暨南大学文学院所有。
联系人:王潇潇
联系电话:020-85222475
暨南大学文学院
2022年3月15日
排版 | 马晓琪
审核 | 王潇潇
终审 | 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