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文学院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2018年11月5日修订)

发布时间:2018-11-15 发布单位:文学院

根据学校博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科特点,为做好我院博士审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思想素质高、具有创新思维能力,具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也能适应其他相关领域的工作。

二、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的统筹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审核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

(一)按学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要求

(二)申请审核制审核条件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审核基本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2)在学校规定A类学术刊物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B类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B1类),刊物等级认定按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标准执行;

(3)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著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

(4)政审合格,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齐全。论文、著作及奖励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管理部门证明。

(5)在职人员需同意脱产学习,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辞职证明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硕博连读审核条件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具体要求见暨研(201166号文件精神执行。硕博连读应在同一学科内自主选择专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审核基本要求:

(1)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为85分以上;

(2)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在B1类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等级认定按照学校社科处公布标准)

(3)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著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

(4)政审合格,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齐全。论文、著作及奖励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管理部门证明。

四、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各相关学科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低于240分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面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

五、复试

1.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2.跨学科人员可增加专业只是笔试,成绩不计入复制成绩,作为专家评分的参考。

3.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参加复试工作。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给出外语、综合组织、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为300分,每项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面试工作秘书需由青年教师担任。

4.以专业为单位,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研究生按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总成绩排序,审核与复试成绩比重各占50%

5.硕士连读与申请审核研究生分别排队,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6.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再师生互选。

六、本细则与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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