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暨南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与
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2016-7-8)
为了配合我校稳步推动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激励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进一步扩大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增加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标准与程序、考核内容、方式与要求等内容应向师生公布。
2.通过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须为非定向全日制培养。
3.各专业须遵循以专业为单位,导师群体先选拔优质生源,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再师生互选。拟录取名单按初试与复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认。
二、硕博连读招生要求
1.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暨南大学非定向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具体要求见暨研(2011)66号文件精神执行。硕博连读应在同一学科内自主选择专业。
2. 选拔条件为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为85分以上,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具有科学研究培养潜质的在读硕士生,在读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在B类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等级认定按照学校社科处公布标准)。
3.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著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论文、著作及奖励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管理部门证明。
三、申请审核制招生要求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2.申请审核制考生硕士阶段至报考前,至少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在A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B1类),刊物等级认定按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标准执行。
3.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著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论文、著作及奖励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管理部门证明。
4.材料审核成绩及要求。本专业组织不少于7位专家(至少有三位以上博士生导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240分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面试。
5.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
四、硕博连读与审核制复试要求
1.复试总分为200分,方式以面试为主,有需要可采用笔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专业外语30分,专业素质与研究潜力100分,综合素质50分。其中复试总分及格线为120分,专业素质与研究潜力及格线为60分,综合素质及格线为30分。
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3.考核内容。“专业素质与研究潜力”主要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及创新情神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沟通、社会实践能力。
4.各专业至少选择7位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含3位或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复试工作。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
5.合理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须有复试导师与考生水牌。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
五、本细则如有与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暨南大学文学院
2016年7月8日